证券代码:688173 证券简称:希荻微 公告编号:2023-010
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(相关资料图)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:无
一、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一)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:2023 年 2 月 9 日
(二)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: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 号千灯
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(A8)305-308 单元
(三)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、特别表决权股东、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
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:
普通股股东人数 35
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15,153,628
比例(%)
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
(%)
(四)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,大会主持情况等。
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、公司董事长 TAO HAI(陶海)先生主持。会议
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
开程序、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、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
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会议合法有效。
(五) 公司董事、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
二、 议案审议情况
(一) 非累积投票议案
审议结果:通过
表决情况:
同意 反对 弃权
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
票数 票数
(%) (%) 数 (%)
普通股 315,143,600 99.9968 10,028 0.0032 0 0.0000
(二) 涉及重大事项,应说明 5%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
同意 反对 弃权
议案
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
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
(%) (%) (%)
公司出售参股 2,605 7 8
公司股权和对
外许可技术的
议案》
(三)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
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;
三、 律师见证情况
律师:魏伟强,吴碧玉
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、法规、《股东大会规则》《公司章程》
和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的规定;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、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;
会议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合法有效;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。
特此公告。
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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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临时股东大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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