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传销迷惑人心智、诈骗钱财、扰乱公共秩序、破坏社会稳定,早已是各界共识。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,传销也不断花样翻新,仍给不少人带来了麻烦。
近来,传销又穿上新“马甲”。有人宣称在购物商城App上购物,成为会员拉人头,就能参与利润分红,未来公司上市后还能获取股权。在此前浙江省公布的一起案例中,一个名为“某亿入口”的购物商城App平台会员遍布全国32个省份,注册会员账号90余万个,实际付费会员人数70余万人,涉案资金7000余万元。
“电商拉人分红”,和之前的线下拉人头、“消费全返”、“走路赚钱”等套路是同样的“配方”。但网络传销既不需要上下线,也没有固定窝点,操作简单方便,而且行骗范围不受限制,“杀熟”“杀生”灵活自由,极具迷惑性。面对生活中的“十面埋伏”,仅靠警方发现一起惩处一起,民众上当一次醒悟一次,显然是不够的。
传销“触网”倒逼监管“清网”。传销由“地下”转入“网上”,利用网络传销交易隐蔽性、人员分散性等新特点,与法律和监管“躲猫猫”,提醒我们,打击网络传销要有互联网思维,关键要从源头抓起。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。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商、网店等网络交易行为的管理,重点把握网购、快递两个主要环节。对网购行为实施专项管理,全程监控,发现“异常交易”情况及时查处,严防网络成为传销的又一个“窝点”。
另一方面,打击传销要下好“全国一盘棋”。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法规,出动大量警力、扩大摸排范围……一直以来,各地全面对传销开战捷报频传。但考虑到网络传销是流动性大、涉及区域广的犯罪活动,各部门、地区之间更要强化联动治理,完善信息共享机制。只有采取专群结合、综合治理的方式推进整治活动,加强与周边省市沟通协作,发挥跨区域执法联动优势,最大限度地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,才能避免传销组织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监管“洼地”,又死灰复燃。
对民众来说,远离传销,唯一也最简单的办法,就是任你“七十二变”,我相信天上不会掉馅儿饼。一旦人人自觉摒弃“躺赚”思想,远离“投入少回报大”等诱惑,则传销上“网”一样没有出路,行骗者将赤裸裸暴露于阳光之下。
传销之害,尽人皆知。打击传销,需要你我从自身做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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